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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研究

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国际经验借鉴

文 |  吴国栋 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引读:

本文以美国和日本的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为例,分析比较了不同市场环境下基于不同群体需求构建的养老金第三支柱,以及由此导致的不同投资趋势和风险偏好。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保险资管机构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金需求日益增加,给收支平衡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为加快推进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提供了重要契机。保险资管机构作为一支重要的市场力量,在强化养老保障领域有着不可替代的先天优势。因此,研究保险资管机构如何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对于加快推进第三支柱的建设进程,以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有重大意义。


本文从保险资管机构的角度切入,分析了保险资管机构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现实可行性以及面临的问题挑战。并参考借鉴美国、日本养老金第三支柱管理模式的经验,进一步提出了推进保险资管机构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保险资管机构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挑战

(一)缺乏科学的养老保障产品

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即养老保险公司作为管理人,向个人或者机构提供养老保障以及与养老保障相关的资金管理服务的一种理财产品。目前,具备发行资质的公司极少,主要集中在养老险公司。在产品类型和规模方面,以个人养老保障产品为主。总体来说,由于团体养老保障产品设置了比较严格的领取条件,能够在一定程度发挥养老保障作用。而个人养老保障产品针对性不足够强,存续期较短,与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短期理财产品没有明显区别,不能有效满足养老投资更偏好长期投资的需求。且个人养老需求差异性较大,而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同质化严重,仅能够满足一小部分共同的投资需求。因此,保险资管机构需要基于投资者在生命周期中对资产长期回报、风险程度和流动性的要求,在不同风险偏好下提供不同场景的解决方案,解决养老金融规划方面的难点和痛点。

 

(二)面临复杂激烈的机构竞争关系

目前,银行、保险、基金、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都十分重视养老金这片蓝海市场,新的年金管理人与理财子公司等资管机构的入局,使得行业对于资金、资产、人才的争夺日趋白热化。同时,外资机构在开放背景下的进入也给行业竞争格局带来了深远影响。在混业与开放背景下,各金融机构都亟须强化公司机制建设,加大培养优质的专业人才,不断丰富产品供给,持续强化全流程风险监管,探索差异化发展模式。

 

(三)尚未建成统一的账户管理平台

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平台。个人的养老储蓄和投资通过不同账户平台终端实现。比如,个人投资者在银行客户服务终端购买银行养老金理财产品,在保险客服终端购买保险产品,在公募基金销售终端购买养老金基金,通过线下网点购买信托产品和券商资管产品等。各种养老金融产品分散在不同行业、不同公司和不同终端,增加了个人养老投资选择难度,也增加了监管难度。对个人来说,投资者缺乏对养老金投资政策的了解,不具备专业的投资能力,也没有养老规划的目标和工具。建立统一的账户管理机制和平台,能够为个人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养老规划方案和具体投资品种。此外,三个支柱之间衔接转换机制也不完善。目前,整个养老金体系尚未实现全面统筹,各支柱之间的政策带动效应较为有限,“碎片化”现象明显。

 

(四)未形成有力的政策扶持体系

在政策层面,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没有形成有力的政策扶持体系。从顶层设计角度出发,应以较小的税收损失换取个人更多的养老资金储蓄,但正在试点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政策效果并不明显,税收优惠政策效果欠佳。在税优政策方面,覆盖人群非常有限。个税起征点的提高使中低收入人群无法享受税优政策,且每月1000元的税前扣除上限对中高收入人群的激励作用较小。此外,税收优惠具体操作流程复杂,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从保险资管产品角度看,近年保险资管领域的政策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动,未来会有大量新产品发行,但与之配套的监管体系目前尚不完善。

 

二、美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相关经验

美国养老体系三支柱分别为联邦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个人退休储蓄账户。1978年-2020年,美国养老金规模快速增长,从4150亿美元增长至38万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速约10%。养老金结构方面,第二支柱占比较高,随着第三支柱快速增长,第二支柱占比有所下降,2020年第一支柱占比6%,第二支柱占比52%,第三支柱占比35%,其他年金占比7%。


第一支柱联邦社保基金是低收入人群的主要保障,主要资金来源为雇员和雇主缴纳的工资税。联邦社保基金由OASDI信托基金运作,由于《联邦社会保障法案》要求基金的投资运作只能投资于美国政府对于本金和利息都予以担保的债券,因此整体收益率较低。


第二支柱雇主养老金计划占美国养老金市场比重从1974年的77%下降至2020年的52%,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占比仍然最高。雇主养老金计划包括DB(确定领取型)计划和DC(确定缴费型)计划。DB计划中,雇主需要对退休基金的运营安排进行决策并承担投资风险;DC计划需要雇员决定账户的投资并承担风险。由于通常雇主不愿意在养老金计划中承担较多责任,且DB计划不利于员工的自由流动,DC计划逐渐成为第二支柱的主要力量。从1974年-2020年,DC计划在雇主养老金计划中占比从23%提升至53%。以401(K)为例,雇主选择一个或者多个投资机构以及这些投资机构的最多十几个投资产品,再将所选择的清单提供给个人投资者,并提供投资产品收益与风险方面的咨询,最后让个人选择具体的投资产品。从401(K)资产分布来看,共同基金占比较高,且呈增长趋势,共同基金中权益类占比较高,2020年其国内外股票型基金占比为58%。


个人退休储蓄账户(IRA)主要包括传统IRA、罗斯IRA、雇主发起式IRA三大类,整体规模快速增长,占比不断提升,2020年IRA占养老金市场比重增长至35%。从各类型IRA规模占比来看,传统IRA占比较高,但1997年-2020年,传统IRA占比从95%下降至84%;罗斯IRA快速增长,2020年占比提升至10%。美国第三支柱IRA并非独立存在,而与第二支柱养老计划形成互补互通。目前,美国的法规允许合格的IRA计划和雇主发起式养老计划之间可以通过转滚存实现资产转换,同时保留税收优惠的权利。IRA计划可通过转滚存的方式为换工作的雇员留存其在雇主养老金计划中享受到的税收优惠,使原计划中的资产可以继续增值保值。传统IRA资金主要包括存入和转滚存两个资金来源,其中转滚存占比较高,转滚存中主要来自雇主养老金计划的存入。


在资金投向上,IRA设有投资负面清单,不允许投资于寿险和艺术品、古董、宝石等收藏品。根据投资公司协会(ICI)统计,近年来IRA主要投向共同基金和其他资产,2020年占比分别为44.7%、45.5%,共同基金逐渐成为主要资产投向(见图1)。从基金投资的类型来看,权益类基金占比最高,2020年国内外股票型基金占比56.2%,混合类基金占比19.5%,债券和货币基金占比分别为17.2%、7.2%。近十年,国内外股票型基金有所提升,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占比有所下降(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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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IRA用户在指定退休策略时会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根据ICI数据,2010年-2020年,在指定退休策略时,咨询专业财务顾问的IRA用户占比从62%提升至76%,通过朋友或家人、书籍杂志报纸方式指定退休策略的用户占比有所下降。同时,IRA账户也主要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管理。国外每个人可以开设多个IRA账户,可选择不同的机构进行管理,根据ICI统计,IRA账户主要由专业金融机构进行管理。以401(K)为例,根据Plan Sponsor数据,美国401(K)资产管理规模前十的机构主要为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服务公司和退休计划公司,头部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前十中仅占据2席。

 

三、日本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相关经验

日本养老金第一支柱由日本国家养老金与厚生年金保险组成,由日本政府养老投资基金(GPIF)管理。GPIF权益投资占比不断上升,其主要原因是在日本国内低利率的背景下寻求相对高额的回报,权益类资产从2011年的24%提升至2020年的51%,其中国内股票和国外股票占比分别为25%、25%,固收投资占比从60%降至49%,其中国内债券占比下降较快,从51%下降至24%,国外债券保持增长,从12%提升至25%,管理结构中以被动管理为主。


第二支柱包括DB计划和DC年金计划。从规模上看,DB计划整体规模较高,DC计划占比逐渐增加。DC计划整体覆盖率(占日本雇员人数比重)从2009年的5%提升至2019年的11%;DB计划参与人数较多,2019年覆盖率高达16%,日本第二支柱整体覆盖率约为27%。DB计划资产配置中,2005年-2017年,固收类产品不断上升,从34%提升至41%,权益类产品占比不断下降,从44%下降至24%。DC计划整体以存款类产品为主,2017年存款占比35%,此外保险和平衡型基金占比相对较高。


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型定额供款养老金计划(iDeCo)和日本个人免税储蓄账户计划(NISA)。iDeCo是为了保障自雇人员也可以享受到国家养老保障福利,应对自由职业者的养老储蓄需求而产生的,随后对使用人群进行了拓展,根据不同人群,缴费额度有所不同。iDeCo参与者可以从经核准的金融机构名单中选择一家服务提供商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iDeCo的投资选择权完全归属于计划参与者个人,纳入国民年金基金协会核准名单的金融机构将提供存款、基金、保险产品等供个人选择。iDeCo整体规模增长较快,其规模在2011年-2020年期间从5255亿日元上升至2.2万亿日元,年均复合增速17%。从资产投向来看,以投资基金为主。截至2020年3月底,基金占总投资资产比重的45.6%;其次是存款储蓄类占比35.9%;最后是保险类占比18.0%。从投资标的变化趋势来看,存款储蓄类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占比有所下降,从2017年3月末的38.6%下降至2020年3月末的35.9%;基金占比明显提升,从2017年3月末的35.1%提升至2020年3月末的45.6%,其中国内外股票、债券以及平衡型基金均有所上升;保险类投资产品占比从2017年3月末的26%下降至2020年3月末的18%。由此可见,个人型定额供款养老金计划(iDeCo)资产配置的风险偏好有所上升,并且加大了国外资产的配置力度。


日本个人储蓄账户计划(NISA)是具有税收优惠的个人储蓄账户,目前包括三种计划,分别是一般个人储蓄计划(普通NISA)、少年储蓄计划(初级NISA)和小额累积投资免税计划(NSTA)。一般个人储蓄计划的受益群体是20岁以上的日本居民,初级NISA是针对0-19岁的日本居民的小型投资免税系统。2018年1月,Tsumitate NISA(NSTA)免税系统正式上线,用于支持小额、长期、自有资金和分散投资。NISA整体规模较高,2020年整体规模约为23万亿日元,同比增长25%,增速较快。NISA账户可投于基金、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金融投资工具。从资产投向上看,截至2020年12月末,NISA的资金中投资基金最多,占比高达61.4%,另有36.2%的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相比之下,仅有1.47%的资产投资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0.98%的资产投资于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四、推进保险资管机构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建议

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制度设计是个人养老金市场发展的基石。保险资管机构可以从自身的业务中总结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为加快推进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提供对策建议。

 

(一)从顶层制度设计层面

从实施制度方面来看,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将从投资者在不同渠道终端购买养老金产品的形式向统一的账户管理体系转变。在统一的账户管理体系下,投资者能够实现个人养老金和养老服务之间的无缝衔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此外,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产品、相关资金、税延情况等信息集中起来,能够便于监管机构把控养老金第三支柱的整体运行情况以及税收政策的监管。借鉴美国经验,统筹第二、三支柱的发展,对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有积极作用。美国养老金市场发展比较成熟,能够较容易地实现第二支柱的养老金资产向第三支柱个人退休账户转移,即雇员在换工作或退休时,可将雇主退休金计划中的资金转存到个人退休储蓄账户上。建议在建立第三支柱统一的账户管理基础上,积极推进第二、三支柱的有效联通,允许个人灵活选择养老金分配于第二支柱或者第三支柱,实现综合性的账户管理。

 

(二)从满足客户需求层面

2020年5月1日起,银保监会制定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明确保险资管产品可以面向个人合格投资者销售,意味着保险资管产品可以作为个人养老资金配置的新选择。保险资管机构应积极推进养老金融产品的布局,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开发符合投资者养老需求的资管产品,以形成独特的行业优势。保险资管机构要充分利用集团背景的资源优势,将保险资管机构与保险公司资源整合,深度发掘业务交叉范围,拓宽自身客户源,了解客户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能力,形成定制化解决思路,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成为专业化的综合养老金融解决方案供应商。同时,不断丰富自身的产品层次,逐步建立专业研发团队,形成以不同风险梯度收益水平为指标的完整产品线。特别是,借鉴美国富达投资公司的服务经验,以投资顾问的形式,为客户提供养老金融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建议,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资产配置以及产品选择的综合服务。

 

(三)从提升投资管理能力层面

2020年1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限定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允许保险机构自主选择投资行业范围,为保险资管进入养老金领域,充分发挥资产配置优势提供更广阔的投资思路。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由保险资管核心受托业务所主导的传统负债驱动投资模式已经跟不上整个大资管的发展速度。想要在各类资管产品中脱颖而出,除了保证风险可控之外,较高的收益率已经成为较多投资者的重要评价因素。保险资管机构应抓住国民经济结构转型带来的新投资机会,利用固收及另类项目资源获取优势,积极寻找优质项目,有效落实保险服务实体经济战略,提升养老金资产管理的核心能力。在进行养老金资产配置时,要借鉴美国和日本的养老金投资经验,扩大养老金及企业年金投资范围,允许更高比例投资在权益类、另类资产领域。保险资管机构应增强主动管理能力及相关专业能力,积极探索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适度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充分利用海内外金融资源,扩大投资范围,着力提升对国际宏观和资本市场投资研究水平,打造全球资产配置能力,提升保险资管养老产品的相对收益率。

 

(四)从强化养老统筹建设层面

养老金第三支柱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强大的个人账户管理服务能力,保险资管机构可以依托互联网、金融科技和过往经验,建设智能账管服务平台,快速提升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发展进程。通过智能账管平台,抓取大数据,尤其是对个人基本养老数据、金融资产状况、年龄、工作单位、地区分布等数据进行深度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服务和解决方案。此外,保险资管机构应进一步拓展金融科技在养老金管理方面的应用场景。在售前售后服务方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向客户提出问题,根据结果刻画人物特征,提供有针对性的养老金产品和服务。在提高客服效率方面,通过对知识库和问题库的总结,解决客户的简单问题,大幅减少客服人工成本。在风险防控尤其是数据隐私保护层面,运用区块链技术有效解决现阶段信息共享可信度低下、授信困难和信息传达不畅通等问题。

 

(五)从保险资管行业发展层面

在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方面,保险资管行业具有先发优势、专业优势、人才优势。财税部门要加大对保险资管行业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一揽子强有力的税延、税免、直接补贴等激励政策。制定养老金融教育的具体规范,开展全国性的养老金融教育活动,开展基础金融教育,培养正确的投资养老观念,明确金融机构在金融消费者养老教育方面的责任,提高国民的养老金融素养及养老金融投资能力。鼓励加大养老保险产品创新,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扩展保障责任,提供灵活的养老金积累和领取服务,立足消费者需求,便于民众参与,创新发展提供具备长期直至终身领取功能的养老年金保险等。鼓励保险资管机构积极提供健康与养老服务,打造“保险+医养”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