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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研究

劳合社市场及其成本控制模式

文 | 王文虎

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引读:

伦敦劳合社作为全球保险交易市场运作的成功典范,基于高度自律的监管体系、独特的业务流程和中央资源共享模式等,有效降低了市场综合成本。目前,我国保险业和保险资产管理业均存在单一机构对业外机构议价能力不足、各机构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中小型机构运营能力不足等问题。

上海保险交易所和中保登在充分考量国内监管政策和行业发展阶段的基础上,按照集中管理、资源共享的方式,正加快建设本土化、创新型的基础运营服务集中平台。采用创新型基础运营服务集中化模式,对市场主体而言,可以显著降低中小型保险机构的运营成本,降低新设保险机构初期投入成本,有效缩短保险资本从新投入到产生业务盈利的周期;对保险业和保险资产管理业而言,保险机构的运营成本降低和保险市场的交易成本降低,可以实质性降低行业的综合成本;对整个社会而言,行业综合成本的降低,将促进保险负债端和资产端的服务费用双降,最终惠及千家万户。

 

 

17世纪,英国涌现出大批个人保险商经营水上保险业务。伦敦劳埃德咖啡馆因其老板擅长搜集保险市场信息,被公认为保险交易的最佳场所,吸引众多保险商人和客户前去寻求保险交易。劳埃德咖啡馆通过提供信息服务和交易场所的方式,成为保险交易所的雏形。现代劳合社由79位保险商集资发起成立,也是仿照劳埃德咖啡馆的形式,旨在为保险交易提供场所和相关服务。伦敦劳合社已成为全球保险交易市场运作的成功典范,2019年劳合社总保费收入达359亿英镑,利润达25亿英镑。自2002年以来的18个年度,劳合社资本回报率平均值为12.0%,有14个年度资本回报率高于8.0%;综合成本率平均值为95.4%,有13个年度综合成本率低于100.0%。


一、运营模式及监管体系

(一)主要市场主体

1.劳合社会员(Members)。是承保辛迪加的投资者,也是承保风险的实际承受者。会员分个人会员和法人会员,个人会员承担无限责任,法人会员承担有限责任。


2.承保辛迪加(Syndicates)。是由承保风险偏好相似的会员联合成立的承保主体,在劳合社市场中作为独立的经营单位承保业务。


3.管理代理公司(Managing agents)。负责管理一家或多家辛迪加,辛迪加必须委托管理代理公司才可开展业务。管理代理公司负责管理辛迪加的承保业务,为辛迪加雇佣承保技术人员、租赁办公场地等。


4.投保人(Policyholders)。即寻求分散风险的保险需求客户。投保人不可直接进入劳合社市场,必须通过劳合社经纪人、承保代理人等渠道在劳合社购买保险。


5.劳合社经纪人(Brokers)。是经过劳合社理事会认证的保险经纪人,受投保人委托代为与承保人商谈,促进保险合同的签订。


6.劳合社公司(Corporation of Lloyd’s)。具有法人地位,主要承担监督及支持市场的职能,包括提供市场基础设施、保障市场效率、维护劳合社声誉等。


(二)业务流程

1.承保流程。(1)投保人咨询、委托经纪人,经纪人负责搜集、整理投保需求及相关所需信息。(2)经纪人前往劳合社交易大厅与主承保人(Lead Underwriters)商谈,并将结果反馈至投保人。(3)如投保人认可商谈结果,经纪人与主承保人签订承保条(Underwriting slips)。(4)经纪人持承保条在主承保人所代理的辛迪加中寻找会员认购该保险业务的剩余风险份额,直到风险完全被承保。(5)全部风险得到承保后,劳合社保单签署中心出具保险合同,并由经纪人转交至投保人。(6)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后,将保费交给经纪人。经纪人扣掉佣金后将剩余保费转交至劳合社清算中心,再由劳合社清算中心将保费划拨至主承保人和从承保人的保费信托基金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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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劳合社市场承保业务流程


2.理赔流程。(1)出险后,投保人将出险情况告知经纪人,由经纪人搜集、整理理赔所需材料。(2)经纪人向主承保人提出理赔申请。(3)劳合社理赔中心和公估师协助主承保人的核赔工作,由主承保人出具理赔意见,判断是否理赔以及理赔金额。一般情况下,从承保人遵循主承保人的理赔意见。(4)如果主承保人同意理赔,由劳合社理赔中心从主承保人和从承保人的账户中抽取赔付资金。赔款由经纪人代收,再转交至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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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劳合社市场理赔流程


(三)运营模式

业务方面,保险业务来自投保人,经劳合社经纪人、承保代理人等渠道进入劳合社市场,由辛迪加实际承保,管理代理公司负责管理;资本方面,由劳合社会员向辛迪加注入资金。保险业务的商谈由劳合社经纪人和主承保人主导。


劳合社公司并不直接作为业务流和资本流中的一环,而是作为交易平台为市场运行提供集中化底层运营服务,包括保单登记、支付结算、信息系统、风险控制、数据管理和集中职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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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劳合社市场运营模式


(四)偿付保障体系

1.保费信托基金(Syndicate level assets)。根据劳合社理事会规定,辛迪加收到的所有保费都以信托形式放入一个共同基金,即保费信托基金。该基金用于支付赔款、再保险费用和承保费用等。保费信托基金的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账户将关闭并清偿全部未了责任,在此之前会员不得从基金中调用资金。


2.会员承保基金(Members’ funds at Lloyd’s)。为防止保费信托基金不足以履行所有赔偿责任,劳合社要求每位会员都必须维持一定的资本金,具体数额由劳合社理事会根据会员承保的风险制定。这些资金以信托形式保存,归缴纳资本金的会员所有。如果保费信托基金不足以覆盖已发生或预期发生的赔付责任,该会员动用承保基金或以现金方式弥补差额。


3.中央基金(Central Fund)。中央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会员会费和捐赠,其主要职能类似于我国的保险保障基金。当前两个环节都不足以偿付所有保险金时,劳合社理事会可以自行判断是否动用中央基金填补空缺。劳合社理事会主席认为,因为拥有互助性质的中央基金,在劳合社市场内进行交易比在外部市场进行交易的资本利用效率更高,即可利用相同资金提供更大的偿付能力。


(五)监管体系

1.外部监管。包括金融行为监管局(FCA,the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和审慎监管局(PRA,the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劳合社公司和管理代理公司受金融行为监管局与审慎监管局的共同监管,会员代理商和劳合社经纪人受金融行为监管局的监管。金融行为监管局侧重关注承保业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行为风险,审慎监管局侧重关注资本与偿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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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劳合社市场外部监管部门职责

 

 2.自律监管。根据1982年劳合社法案,英国政府将对劳合社市场的大部分监管职能放权由劳合社理事会负责。劳合社理事会拥有监管劳合社市场的最高权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特许经营委员会。特许经营委员会是监管劳合社市场的执行机构,下设多个委员会,负责风险管理、市场监督等工作。


劳合社自律监管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审批。包括审批新会员、新设辛迪加等的市场准入,以及审批辛迪加的经营计划等。(2)监控。对市场主体进行持续检查以确保他们能够达到预期标准,并评估和控制市场风险。(3)调查和处罚。对市场主体的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进行处罚。(4)资产管理。即负责管理保费信托基金、会员承保基金、中央基金等资产。这一点与传统保险监管部门区别较大,严格的集中化资产管理有利于避免辛迪加投资策略激进、挪用保费等情况。


二、发展规划及新趋势

(一)劳合社“2025年远景规划”

劳合社于2012年5月公布了首个长期战略——《劳合社2025年远景规划》。根据该规划,劳合社期望在发达国家实现保费收入与GDP同步增长,在新兴市场实现保费收入增速超过GDP增速,总体目标是在2025年成为全球特殊险直保及再保险中心。


实现规划的主要路径包括:(1)鼓励资本金来源的多样性,从更多元的国家和地区,特别是经济高速增长国家吸引资本金。(2)开拓重要新兴市场,并在重要的海外市场中设立实力较强的分支机构,中国、东南亚、东欧和拉丁美洲(特别是墨西哥)被列为重点地区。(3)坚持利用好经纪人制度,延续面对面交易形式,利用经纪人提供有效率的服务。(4)吸引高素质、多样性的人才,并提供快捷的职业生涯的成长通道。


(二)寻求业务渠道拓展

在劳合社传统经营模式中,保险客户必须通过委托劳合社经纪人的方式才能购买保险产品。由于劳合社经纪人大多供职于保险经纪公司,而近年来英国保险经纪公司不断兼并,开始呈垄断趋势,这使得劳合社的业务来源也越发被垄断,吸收新业务的效率有所下降。因此,劳合社决定减少对经纪人的依赖,开始寻求拓展业务渠道,更多地通过承保代理人、服务公司及其他第三方等方式吸收新业务。


(三)鼓励差异化竞争

劳合社旨在成为全球特殊险直保和再保险中心,所涉及的承保风险种类十分多样,一般保险经纪人、管理代理公司、承保辛迪加等难以全部精通各类风险。承保不擅长的风险种类将带来风险判断不准确、保费设置不合理、理赔情况难以把握等问题,极大影响市场效率和稳定性。因此,劳合社鼓励各市场主体差异化竞争,专营较为熟悉的保险业务,避免市场出现蓄意争夺非专业领域业务的恶性竞争现象。


(四)积极运用信息技术

劳合社于1996年开发出理赔信息系统,将以前独立的水险、非水险和航空理赔部门合并成一个新的理赔部,有效简化理赔流程、提高运营效率。此外,借助信息系统,劳合社保险签署中心已取代了由经纪人提供保单的做法,改由劳合社出单,在提高出单效率和保单标准化程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会员逐步法人化

在1994年以前,劳合社会员均是自然人,也称个人会员(Individual members),适用无限赔偿责任制。但在1987—1993年,由于巨灾频发及风险管理不善等原因,劳合社发生巨额索赔,引发诸多法律纠纷,一部分辛迪加拒绝承担赔付责任,还有一部分辛迪加被迫退出市场。1994年起,劳合社引入公司会员(Corporate members),承担有限赔偿责任。此后公司会员迅速增加,个人会员不断减少,目前劳合社市场资本的约85%来自公司会员。根据劳合社“2025远景规划”,个人会员制仍将保留,但不再作为主要形式。


三、市场成本控制方式

(一)监管高度放权

英国政府通过立法等形式赋予劳合社极大的自律监管权限。高度自律监管的主要优势体现在劳合社理事会相比外部监管部门对劳合社市场的研究和了解更加深入,市场信息获取更为迅速准确。这种监管制度可增加监管部门与市场的信息交互速度、深度和广度,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同时也降低了市场主体应对监管政策的成本。

(二)业务流程设计

1.经纪人降低信息不对称。劳合社对保险业务市场准入有严格控制,客户不得直接进入市场参加保险交易,而必须委托经纪人代为负责。经劳合社培训、考察和认证的经纪人具有较高业务水平,既能在交易前详细了解保险客户需求及标的物情况,也熟悉保险专业知识、市场情况、定价标准和承保人风险偏好等,可充分发挥保险中介降低信息不对称的职能,加快交易速度,促进交易公平,降低交易成本。


2.集中职场降低询价成本。劳合社大楼1-5层供辛迪加、管理代理公司和承保人集中办公、交易使用。经纪人可在交易大厅内任选辛迪加进行面对面询价和进一步商谈,而不必在城市内、城市间的各保险公司间往返奔波。在信息科技尚未快速发展的年代,采用集中职场方式可促进市场信息流通、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


3.主承保人降低承保理赔成本。如前文对劳合社市场业务流程的介绍,虽然最终的保单由多个会员乃至多个辛迪加共同承保,但劳合社主承保人制度使得该笔保险业务的定价和核赔程序只需进行一次,有效提高市场效率,降低业务成本,同时也能避免各承保人员对风险判断和定价的不统一所可能导致的纠纷。


(三)中央资源共享

1.业务许可共享。传统保险公司开展业务时,需事先单独向政府及监管部门申请业务许可牌照,而不可与其他保险公司共用同一个业务许可牌照。与此不同的是,劳合社各承保辛迪加可以共享以劳合社公司为名义申请获得的业务许可牌照,而无需再单独申请。事实上,劳合社公司的重要职责之一是管理、维持劳合社在国际上的业务许可和经营牌照。


2.偿付能力共享。如前文所述,劳合社的偿付保障体系共分三层,其中第三层主要是具有互助性质的中央基金,可为全部辛迪加提供偿付保障。偿付能力共享一方面能增加承保辛迪加偿付能力和消费者信心,另一方面也能使辛迪加资金最大化地用于承保业务,降低资金成本。


3.品牌声誉共享。严格来说,劳合社属于保险交易平台而非保险公司,其市场上的具体承保主体是97家辛迪加。但由于劳合社在风险管理、技术支持、市场监督等方面的卓越表现,使得各辛迪加在劳合社市场中经营良好,国际各界都将劳合社公司及其市场各主体视为一个整体。就这一整体而言,其具有优秀的承保能力、充足的偿付能力、高水平的管理团队和严格的监管体系。这种规模效应和品牌声誉共享所带来的业务吸引力是任何单一保险公司都无法实现的。


4.技术支持共享。劳合社的市场服务组、保单签署中心、清算中心、理赔中心等服务机构和基础设施为会员、辛迪加、管理代理公司等市场主体统一提供行政管理、保单出具、核赔定损、支付结算、数据管理、经营分析等技术服务支持。这种统一集约的技术支持共享模式在避免重复建设和降低各市场主体运营成本等方面起重要作用。